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8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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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非居住者未申報或短漏報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仍應依法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31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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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非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而未依同法第73條第1項等規定申報納稅,或雖申報但有短漏報所得情事者,仍有同法第110條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