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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非居住者未申報或短漏報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仍應依法處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07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0316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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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非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而未依同法第73條第1項等規定申報納稅,或雖申報但有短漏報所得情事者,仍有同法第110條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