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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娛樂票券上無須載明營業稅額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5789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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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娛樂票券之營業稅額列載於票券既有困難,同意無須於票券上載明。說明:娛樂票券多係個人消費,不作進項扣抵憑證,如有營利事業須作為進項扣抵憑證者,得由稽徵機關出具證明以資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