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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業經營拆款交易之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3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89879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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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金融業依法經營新台幣拆款及外幣拆款交易,無論是否透過金融業拆款中心或外匯經紀商居間中介成交,其拆放同業之利息收入,均得適用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32款免徵營業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