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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扣除負擔部分後贈與額未超過免稅額者逾期申報免罰
公發布日: 民國 64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02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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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應申報之贈與稅案件,其總額經扣除受贈人負擔部分後,未超過免稅額者,其未如期申報之行為應准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