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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納稅人贈與稅罰鍰案件確定後發單時始知其死亡經查已無遺產可供執行准予註銷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8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327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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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王君贈與稅罰鍰案件,經本部訴願決定駁回確定,於發單開徵時,始知王君死亡,如經查明該納稅義務人確已無遺產可供執行,其滯欠之罰鍰,准予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