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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石油公司售與漁船加油站之漁船用油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6192677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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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銷售與民營漁船加油站之漁船用油,准予比照本部79/02/15台財稅第780710985號函規定辦理,並憑民營漁船加油站向漁船主依「漁船用汽油免徵營業稅用油標準及作業須知」四、規定之憑證,於次期彙總結計申報免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