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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委託他人代辦結算申報如有漏報應依法論罰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149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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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該申報對納稅義務人直接發生效力,如有漏報所得情事,自應依所得稅法第110條之規定論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