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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政府標售資源回收物品之收入未全數解繳公庫者無免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0 年 03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0046022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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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各直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省轄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標售非公款購置之資源回收物品之收入,如未全數解繳公庫者,尚無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5款免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