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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12:1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業人買入債券持有期間領取之利息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5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8154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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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含銀行業及信託投資業)買賣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受益憑證等,所發生之買賣利益及利息收入,應免徵營業稅,業經本部77/08/26台財稅第770107768號函核釋在案,上開規定所稱利息收入,包括營業人買入債券後持有期間按期領取之利息收入在內。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