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承辦縣政府殘障者健康保險之保費收入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37492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人壽保險公司承保○○縣政府「殘障者健康保險」所收取之保費收入,准予免徵營業稅。說明:二、該項保險具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性質,保費係由縣政府負擔7成,鄉、鎮、市公所負擔2成,殘障者只負擔1成,可比照適用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3款規定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