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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稱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不包括自願加保部分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03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3668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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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3款所定「保險業承辦政府推行之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係指汽車所有人依交通主管機關所定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強制投保金額部分而言。汽車所有人自願增加之投保金額部分,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