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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於法人登記簿完成登記即符合「已依法登記設立」之要件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0685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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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如經查明於納稅義務人侯君之父死亡時,已於法人登記簿記載完畢,復於侯君捐贈前領得法人登記證書,應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所稱「已依法登記設立」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