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於法人登記簿完成登記即符合「已依法登記設立」之要件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9006851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財團法人
○○
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如經查明於納稅義務人侯君之父死亡時,已於法人登記簿記載完畢,復於侯君捐贈前領得法人登記證書,應符合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6
條第
3
款所稱「已依法登記設立」之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