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1.31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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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業人銷售帶殼或不帶殼之龍眼乾應課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11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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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銷售帶殼或不帶殼之龍眼乾,核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未經加工之生鮮農產物、副產物」之範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