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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代銷公車卡之票價收入得免開發票但收取之佣金應開發票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1151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
公司代銷「公車儲值卡車票」之票價收入,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4
條第
2
款規定,得免用及免開統一發票;至向公車業者收取之代銷佣金收入,仍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