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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乾燥水苔發酵樹皮及茶籽非屬生鮮農產品不得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5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2603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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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銷售之乾燥水苔、發酵樹皮及榨油用的茶籽,依本部84/02/23台財稅第841607538號函釋,非屬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之範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