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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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會計師應於年底前申報該年度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名冊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126057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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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如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者,受託會計師應於每年12月底前,將該年度委託查核簽證之營利事業名冊向稽徵機關申報。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