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8.1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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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遺產中依法免徵遺產稅之公設保留地其遺產價值之計算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456075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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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被繼承人遺產中依都市計畫法第
50
條之
1
免徵遺產稅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遺產價值及抵繳價值之計算,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0
條第
3
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46
條第
4
項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