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生前購地未辦移轉登記之債權按死亡時請求標的公告現值估價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7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2276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被繼承人死亡前購買土地,迄死亡時尚未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其請求移轉登記之債權,於核課遺產稅時,准按死亡時請求標的之公告土地現值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