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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期貨交易稅稅額代徵獎金及滯納金計算至元為止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7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532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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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期貨交易稅條例」第3條、第4條、第6條規定計算之期貨交易稅稅額(指按每筆交易計算)、代徵獎金及滯納金,均計算至元為止,其金額在1元以下者免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