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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黃金期貨交易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為百萬分之2.5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079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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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期貨交易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業奉 行政院核定為百萬分之2.5,並自95年3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