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黃金期貨交易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為百萬分之2.5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3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079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黃金期貨交易契約」之期貨交易稅徵收率業奉 行政院核定為百萬分之2.5,並自95年3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