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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合作社辦理加工乳品之共同運銷不能免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5 年 1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58249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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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運銷合作社辦理加工乳品之共同運銷,不適用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11條免徵營業稅規定。說明:加工乳品,目前尚未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3條第1款之規定指定為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