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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鄉村住宅未依規定登記而作民宿使用無免辦營業登記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0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043460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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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鄉村住宅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而作民宿使用,尚無本部
90
年
12
月
27
日台財稅字第
0900071529
號函有關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