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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遠洋漁業公司給付船員效率特別獎金可適用變動所得之條件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8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78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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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漁業公司給付船員之漁撈效率特別獎金,如於勞資分紅契約書中預先約定給付標準並經查明實質上屬所得稅法第32條規定之薪資者,可於給付時按薪資費用認定,並適用所得稅法第14條第3項變動所得之規定,以其半數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