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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行使員工認股權其執行權利日之認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5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271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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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93年4月30日台財稅字第0930451436號令所稱「執行權利日」,指發行認股權憑證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但先行交付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者,為交付該憑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