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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購買農地未過戶即轉售他人所獲利益為其他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3300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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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納稅義務人購買農地,未辦理產權過戶,旋即出售予第三者,並直接由原地主變更所有權為第三者,其間該納稅義務人所獲之利益,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其他所得,應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