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7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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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董事讓與董事職位取得之價金屬其他所得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7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553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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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私立學校董事如經舉發確有讓與董事職位取得價金情事者,該項價金應認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規定之其他所得,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