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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給付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具資遣費性質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8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0430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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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3項規定給付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兼具資遣費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