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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4 00:0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縣府因砍除罹病株發給之補助款屬自力耕作林牧收入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7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381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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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辦理「○○縣梨衰弱病共同防治計畫」,農民配合該計畫共同防治砍除罹病株,經該府酌予每株1,000元之補助款,係屬被砍除罹病株農作物收入減少部分之對價,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6類規定之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應以其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