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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個人受託協助或處理殯葬事項免辦營業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8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4003624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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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自身勞力受託於喪家或殯葬禮儀服務業,協助或代為處理部分殯葬相關事項,並無僱用他人者,應不發生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問題。惟如與上開要件未符者,則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