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8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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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以機動車輛定時定點營業者准予設籍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7696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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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業人申請以機動車輛載運商品定時、定點營業者,准予設立稅籍課徵營業稅;無固定營業地點屬流動攤販性質者,不予受理營業登記並加強取締。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