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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以機動車輛定時定點營業者准予設籍課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01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00769604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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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申請以機動車輛載運商品定時、定點營業者,准予設立稅籍課徵營業稅;無固定營業地點屬流動攤販性質者,不予受理營業登記並加強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