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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學生團體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電影欣賞等活動得免徵營業稅
公發布日: 民國 88 年 07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81928418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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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學校核准設立之學生團體,以校內員生為對象舉辦之臨時性電影欣賞、演唱會或舞會等活動,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團體之用者,得比照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