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5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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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私立學校提供留學遊學服務之收入徵免營業稅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7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5191083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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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公私立學校向該校在學學生提供留學、遊學服務等業務,既經教育部認為係屬「教育勞務」範圍,其收入准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惟如其提供服務之對象非該校在學學生,則無上開免稅規定之適用,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