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
買賣未依法核准之國外公司證券不屬證券交易稅課徵範圍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20454027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營業人買賣未依法核准之國外公司證券,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之有價證券,應不課徵證券交易稅;其銷售額尚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24款,免徵營業稅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