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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房地經國產局公開標售者辦理移轉登記免依本法第8條第1項規定處理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3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1183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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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有關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或建物,經本部國有財產局依土地法第
73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公開標售者,於辦理移轉登記時,准免依土地稅法第
51
條第
1
項、房屋稅條例第
22
條第
1
項、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