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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供建造及修繕國際運輸用船舶之物品不適用零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6614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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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與國際運輸用之船舶、航空器及遠洋漁船所使用之貨物或修繕勞務,營業稅稅率為零,營業稅法第7條第7款定有明文。營利事業銷售與造船公司供建造及修繕國際運輸用之船舶所使用之物品,因非屬上開法條規定範圍不適用零稅率之規定。(財政部75/08/26台財稅第7550751號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