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依證券化條例發行之短期受益證券納入集中保管應由集保機構負責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1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30454331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法規功能按鈕區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短期受益證券,經依「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規定由集中保管機構登錄或保管者,應由集中保管機構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並填發扣繳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