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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國際運輸業務收取出口貨物文件製作費適用零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25402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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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運送業經營國際運輸業務,收取出口貨物運費之附加費、文件製作費,既屬運費收入之一部分,可依營業稅法第7條第5款規定,適用零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