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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發行公益彩券支付手續費及承銷商取得之批售折扣免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2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1045057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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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主旨:有關○○銀行發行公益彩券支付受委託機構之代辦手續費及營利事業承銷商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之稅務處理疑義。說明:二、○○銀行給付受委託機構之代辦手續費,給付對象如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免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89條規定扣繳稅款及列單申報。三、經核定免使用統一發票之營利事業承銷商取得之批售折扣(佣金)收入,發行機構免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89條規定扣繳稅款及列單申報稽徵機關。惟嗣後如認為有稽查必要者,得洽該行提供承銷人資料,以供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