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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因訴訟勝訴一次領取補發之薪資所得課稅釋疑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50455806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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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義務人因公司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而提起訴訟,經法院裁判勝訴,其一次領取公司補發終止勞動契約至復工之日止期間之薪資所得,得參照本部88年8月12日台財稅第881932202號函釋規定,核課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