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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之藥局得檢附相關證件申請扣繳統一編號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1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4165796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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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藥品調劑、供應業務未兼營藥品或其他貨物銷售業務,免辦營業登記之藥局,得檢附衛生主管機關核准文件、主持藥師、藥劑生之國民身分證及藥局所在地房屋稅稅單等資料影本,送藥局所在地國稅稽徵機關申請編配扣繳單位統一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