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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銷售與保稅工廠之原料均可適用零稅率
公發布日: 民國 77 年 09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7706614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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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銷售與保稅工廠之原料,如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4款規定者,得適用零稅率,不因該原料是否為保稅品而受影響。(財政部賦稅署75/05/21台稅二發第7523453號書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財政部101/05/24台財稅字第10104557440號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