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25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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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核釋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利息所得扣繳義務人疑義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2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21477761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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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之利息,應由付息機構於付息時按照規定扣繳。為顧及公債實際兌償作業之需要,公債利息可由中央公債經理辦法第3條規定之「經理行」、「承轉行」或「經辦行」於實際給付時辦理扣繳。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