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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給付消費合作社利息所得免扣繳但應列單申報
公發布日: 民國 87 年 1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71975620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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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給付依法經營不對外營業消費合作社之利息所得,可憑稽徵機關核發之免扣繳證明,免予扣繳所得稅。惟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