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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承租人支付融資租賃應付之利息及手續費免予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5260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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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承租人每期支付利息及手續費予出租人時,可適用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83條第2項規定,免予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