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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於到期前賣出短期票券其持有期間之利息免扣繳
公發布日: 民國 68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051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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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買入短期票券於到期前賣出者,扣繳義務人於到期兌償時,可憑其買賣成交單,免予扣繳其實際持有期間利息所得之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