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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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境外之個人將國外財產贈與限制行為能力之華僑免徵贈與稅
公發布日:
民國 72 年 1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38626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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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個人,將國外銀行存款贈與限制行為能力之華僑,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
條規定,免徵贈與稅,如確以該筆款項匯入國內投資時,該受贈人自無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
條第
5
款規定之適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