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0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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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司發行新股之必要費用得列為資產攤銷或年度費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4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589329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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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之必要費用支出,得列入資產項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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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攤銷,亦得列為當年度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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