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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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未依時序入帳於查獲前自動補登帳者免罰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8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第831606223號
法規體系:
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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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營業人未依時序入帳,而於稽徵機關察閱帳簿前已自動補登帳簿者,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按該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